那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冬日午后,我正在办公室整理一堆卷宗,电话突然响了,打破了午后的宁静。来电的是个低沉的男声,带着几分焦躁:“张律师,我叫陈建华,我爸去世了,留了份遗嘱,可我妹妹说遗嘱是假的,要跟我争老宅!”我听出他语气里的愤怒和无奈,约他第二天见面详谈,心里已经预感,这会是一场关于遗嘱效力的复杂纠纷。
陈建华,48岁,是个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,风吹日晒的脸庞透着疲惫。他父亲陈老先生半年前因肺癌去世,留下一套市郊的老宅,市值约200万。陈老先生生前立了一份手写遗嘱,明确老宅归陈建华所有,理由是他多年来一直照顾父母,妹妹陈丽娟则分得一笔20万的存款。可陈丽娟不服,坚称遗嘱是陈建华伪造的,嚷着要打官司,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。她还拉来几个亲戚作证,说父亲晚年神志不清,不可能立遗嘱。
陈建华来的时候,带了一份泛黄的遗嘱原件,字迹工整,落款是父亲的签名和手印,还有两个邻居的签名作为见证人。他红着眼说:“我爸最后几年都是我伺候的,换药、送医院,妹妹连面都不露。现在她倒好,说我骗了爸!”我接过遗嘱,仔细看了看,纸张虽旧,但签名和手印清晰,格式也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34条关于自书遗嘱的要求:亲笔书写、签名、注明年月日。可陈丽娟质疑父亲晚年“神志不清”,这就让遗嘱的效力成了焦点。
我问陈建华:“你爸立遗嘱时,有没有其他人看到?比如医生或者朋友?”他想了想,说当时只有两个邻居在场,还提到父亲住院期间,他曾拿着遗嘱给护士看过,护士还夸老人字写得漂亮。我心里一动,这护士可能是个关键证人。我让他把能找到的证据都整理出来,比如父亲的病历、住院记录,还有邻居的联系方式。
接下来的几天,我陪陈建华跑医院,调取了父亲的病历,显示他晚年虽身体虚弱,但意识清楚,符合立遗嘱的行为能力。我们还找到那位护士,她回忆说陈老先生确实拿过遗嘱给她看,还笑着说“得给老大留点东西”。这成了我们的第一张王牌。两个邻居也同意出庭,证明他们亲眼看到陈老先生写下遗嘱并按了手印。
陈丽娟那边却不甘示弱。她找了个律师,提交了一份所谓“医生证明”,称父亲晚年有轻度认知障碍,暗示遗嘱无效。我一看那证明,漏洞百出——没有具体诊断时间,连医生的签名都模糊不清。我决定反击,申请法院调取陈老先生的完整医疗记录,同时请护士和邻居出庭作证。
开庭那天,法庭里气氛剑拔弩张。陈丽娟的律师拿着一堆亲戚的证词,声称陈建华“逼迫”父亲写遗嘱,还说老宅是父母共同财产,理应平分。我当场提交了病历和护士的证词,证明陈老先生立遗嘱时神志清醒。我问陈丽娟:“你说你哥逼迫父亲,可有任何录音或书面证据?”她支吾着答不上来。邻居的证词更是让她的立场岌岌可危,一个老大爷激动地说:“建华天天跑医院,丽娟一年没来看过老陈!”
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,法官仔细翻看了遗嘱原件和医疗记录。最终,法院认定遗嘱真实有效,陈老先生的行为能力无瑕疵,老宅依法归陈建华,存款归陈丽娟。散庭后,陈建华长舒一口气,握着我的手说:“张律师,谢谢你,不然我爸的心愿就白费了。”可我看到他眼底的失落——赢了官司,兄妹俩却彻底成了陌路。
走出法院,我回头看了眼陈建华孤单的背影。法律保住了他的老宅,可那份家族的信任,早已在遗嘱的争端里碎得一干二净。这场官司结束了,但陈家的故事,怕是再也回不到从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