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个阴沉的周六清晨,我刚到办公室,邮箱里躺着一封新邮件,标题简单到刺眼:“张律师,救救我。”发件人是位叫魏然的女士,33岁,邮件里她写得小心翼翼,仿佛怕惊动了谁:“我老公不打我,也不骂我,可我感觉自己快活不下去了,想离婚,可又不知道从哪开始。”我回了个电话约她见面,心里已经猜到,这可能是一场关于家庭冷暴力的案子,证据难找,官司难打。
魏然来的时候,穿着一件灰色毛衣,眼神空洞,像被抽走了精气神。她和丈夫顾明结婚8年,有个5岁的女儿。表面上,他们是别人眼里的模范夫妻:顾明是公司高管,收入不菲;魏然辞职在家,照顾孩子和家务。可她告诉我,顾明从三年前开始变得冷漠,回家就玩手机,从不跟她聊天,连女儿的家长会都不参加。最让她崩溃的,是他动不动就冷嘲热讽:“你整天在家,能有什么出息?”这些话像刀子,一点一点割碎了她的自尊。
“我试过跟他沟通,可他说我矫情,还威胁说离婚我就得净身出户。”魏然说着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她想离婚,可顾明态度强硬,扬言房子车子都是他买的,她没资格分。更麻烦的是,魏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顾明的冷暴力——没有打骂的痕迹,没有录音,只有她日复一日的压抑和孤单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79条,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,而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2条明确,家庭冷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,可作为离婚依据。但冷暴力最大的难点在于取证,它不像身体暴力有可见伤痕,往往藏在日常的沉默和忽视里。我问魏然:“你有没有记日记,或者跟朋友说过这些事?”她愣了一下,从包里掏出一本笔记本,里面密密麻麻写着这几年的感受:顾明半夜回家不说话,女儿生日他忘了,过年只给岳母发了个200元的红包。每一页都像在诉说她的绝望。
我告诉她,这些日记可以作为间接证据,但还得补充更多材料,比如朋友的证词或顾明的聊天记录。我建议她悄悄保存顾明的冷漠回复,比如微信里那些敷衍的“随便”“你看着办”。魏然犹豫了一下,说:“我怕他发现我在收集证据,会更生气。”我安慰她:“法律会站在你这边,但我们得一步步来。”
接下来的一个月,魏然像变了个人,开始小心翼翼地记录生活。她截图了顾明拒绝陪女儿去医院的微信,录下了一次争吵中他冷笑说“你离了我能干什么”的音频。还找了闺蜜小丽作证,小丽回忆说魏然多次在她面前崩溃,诉说顾明的冷漠。最关键的,是女儿幼儿园老师的一封信,提到魏然独自承担了所有育儿事务,而顾明从没出现过。
有了这些,我帮魏然起草了离婚起诉书,以感情破裂和家庭冷暴力为由,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房子是婚后买的,贷款两人一起还,按《民法典》第1087条,魏然有权分一半。庭审前,我试着联系顾明想调解,他却在电话里冷笑:“她想告就告,离了看她怎么活!”我没多说,只提醒他法院会依法判决。
开庭那天,魏然紧张得手都在抖。顾明的律师辩称,夫妻间“性格不合”很正常,冷暴力是魏然“主观臆想”,还说她在家不工作,财产没贡献。我当场提交了魏然的日记、微信截图和录音,逐条反驳:“顾先生长期忽视妻子和女儿,造成严重精神伤害,这不是性格不合,是冷暴力。”我还请出小丽和幼儿园老师作证,证明魏然的付出和顾明的漠视。法官翻看了日记,皱着眉问顾明:“你妻子记了三年日记,你一次都没关心过她?”顾明低头,支吾着答不上来。
庭审后,法官判准予离婚,房子归顾明,但需支付魏然一半的房款补偿,约80万元,女儿由魏然抚养。散庭时,魏然站在法院门口,长长舒了口气,对我说:“张律师,我终于觉得自己活过来了。”我笑了笑,心里却有些沉重。法律给了她自由和应得的财产,可那些被冷暴力偷走的岁月,谁又能还给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