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秋日下午,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,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,电话突然响了。来电的是个陌生号码,接起来后,一个疲惫却坚定的女声传来:“张律师,我叫赵琳,我前夫不给抚养费,还想让我把女儿给他,我真的没办法了!”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,我立刻让她明天来事务所详谈,心里已经预感,这会是一场关于抚养费的复杂纠纷。
赵琳,33岁,独自带着7岁的女儿小月生活。她和前夫孙浩离婚已经三年,当初协议离婚时,法院判小月归赵琳抚养,孙浩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。可过去一年,孙浩的抚养费总是断断续续,有时几个月不给一毛钱。赵琳是个超市收银员,收入微薄,全靠省吃俭用才撑着母女俩的生活。最近,孙浩突然提出要变更抚养权,说自己现在“有能力”给小月更好的生活,还指责赵琳“没本事养孩子”。
赵琳来的时候,穿着一件旧外套,手里攥着一沓银行流水和离婚协议书。她红着眼说:“他欠了快一年的抚养费,总共快两万了!现在还想抢孩子,我怎么可能同意?”我翻看了协议,条款写得清楚:孙浩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月18岁,且不得擅自变更抚养权。可问题是,赵琳没有孙浩拖欠抚养费的直接证据,只有几条微信记录,孙浩推说“没钱”或者“忘了转”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85条,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,若对方拒不支付,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但要打赢这场官司,证据是关键。我让赵琳把能证明孙浩经济能力的材料都找来,比如他最近换了辆新车,还在朋友圈炫耀去国外旅游的照片。这些都能间接说明他有支付能力却故意拖欠。
接下来的几周,赵琳像个侦探似的收集线索。她从朋友那听说孙浩开了家小餐馆,生意不错。我建议她去餐馆附近拍几张照片,记录下生意红火的场景。她还找到小月的幼儿园老师,拿了一份证明,说明她一直独自承担接送和家长会,从没见孙浩露面。最让她心酸的,是一段小月录的视频,孩子怯生生地说:“妈妈每天陪我,我不想离开她。”赵琳看完视频,泪水止不住地流。
我帮赵琳整理好材料,起草了起诉书,要求孙浩补齐拖欠的抚养费1.8万元,并继续按时支付。起诉前,我试着联系孙浩,想看看能不能调解。他在电话里态度嚣张:“我现在有钱,孩子跟我更好,赵琳穷酸得很,凭什么养月月?”我压住火,提醒他:“抚养费是法定义务,拖欠已经违法,法院会查你的收入。”他哼了一声,挂了电话。
开庭那天,赵琳紧张得手都在抖。孙浩的律师辩称,他之前生意不好,没能力支付抚养费,现在愿意补上,但要求变更抚养权,说赵琳的收入养不了孩子。我当场提交了餐馆照片、孙浩的朋友圈截图,还有银行流水显示他近期大额消费的记录。我问孙浩:“你说没钱,可去年买了辆20万的车,这钱哪来的?”他支吾着答不上来,法官的脸色明显沉了下去。
小月的视频成了庭审的转折点。孩子的声音在法庭上响起时,赵琳低头抹泪,孙浩也低下头,没再吭声。我补充说:“赵女士这些年独自抚养孩子,尽心尽力,而孙先生连基本抚养费都不愿支付,谈何给孩子更好的生活?”法官点点头,记录下关键点。
最终,法院判孙浩补齐拖欠的抚养费1.8万元,并继续按月支付1500元,抚养权维持不变。散庭后,赵琳紧紧握住我的手,哽咽着说:“张律师,谢谢你,我终于不用整天担心钱的事了。”我笑了笑,心里却不是滋味。法律给了她应得的抚养费,可小月心里的那份安全感,还得她这个母亲一点点去填补。
这场官司结束了,赵琳赢了,但她眼底的疲惫告诉我,单亲母亲的路还长得很。法律是公平的,却也冰冷,它能判下抚养费,却判不了父女间那份缺失的温暖。